關於入會

Q
有不能用於註冊的郵箱地阯嗎?
A
以下內容原則上不能使用,因為它們不符合 RFC(徵求意見稿),這是全球通用的互聯網通信標準。

▼電子郵件地址不符合RF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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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包含“-”、“_”、“.”、“+”、“?”、“/”以外的符號時

2.當符號連續用於兩個或多個字符時

3.如果符號用在開頭和結尾(就在@之前)

四。如果@之前的部分是64個字符或更多

五。如果整個電子郵件地址超過 256 個字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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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使用包含相關字符串的電子郵件地址,請使用不同的電子郵件地址重新註冊。

[AOL] [tac-net.ne.jp] [i-younet.ne.jp] 由於特殊環境無法註冊電子郵件地址。

如果那些沒有電子郵件地址,請獲取一個免費的電子郵件地址,例如 Gmail 或 Yahoo。

關於“加入”的其他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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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疑問,請聯係我們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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