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入会

Q
有不能用于注册的邮箱地址吗?
A
以下内容原则上不能使用,因为它们不符合 RFC(征求意见稿),这是全球通用的互联网通信标准。

▼电子邮件地址不符合RF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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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含有“-”、“_”、“.”、“+”、“?”、“/”以外的符号时

2.当符号连续用于两个或多个字符时

3.如果符号用在开头和结尾(就在@之前)

四。如果@之前的部分是64个字符或更多

五。如果整个电子邮件地址超过 256 个字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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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使用包含相关字符串的电子邮件地址,请使用不同的电子邮件地址重新注册。

[AOL] [tac-net.ne.jp] [i-younet.ne.jp] 由于特殊环境无法注册电子邮件地址。

如果您没有电子邮件地址,请获取一个免费的电子邮件地址,例如 Gmail 或 Yahoo。

关于“加入”的其他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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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例子不能解决的情况下,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。

如有疑问,请联系我们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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